close
【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股市禿鷹案(新聞),合議庭傳訊撰寫相關新聞的聯合報記者
高年億出庭作證,由於高堅持保護新聞消息來源,遭合議庭裁罰三萬元。

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首件記者因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而被法院裁罰的案例。合議庭又當庭通
知高年億今天到庭作證,表示如果高仍然拒絕透露消息來源,將予連續裁罰。

不過,合議庭也認為,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醫師、宗教師及律師等特定職業人士,得就
業務上知悉的秘密拒絕作證,新聞記者則不包括在內;但新聞自由作為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
,在保護消息來源是新聞專業基本原則下,記者與消息來源間的高度信賴關係,將一如醫師
等特定職業人士,然刑事訴訟法未同列法律保障,應屬立法未能因應時代變遷的法律漏洞。

高年億表示,保護新聞來源是記者的職業倫理,為的是保障新聞自由,維護人民知的權
利;他對法院的裁罰表示遺憾,今天除依法向法院提起抗告外,仍將堅持記者信條。聯合報
表示,高年億的罰款,將由報社支付。

合議庭由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趙子榮及陪席法官林孟皇組成,依公訴檢察官李傳侯
及被告前金管會(新聞、網站)檢查局長李進誠的辯護律師羅明通聲請,傳訊高年億就他在去
年三月十六日撰寫刊登有關勁永案的報導作證。

檢察官詰問高年億「你的消息來源是誰?」高回答「不便提供。」檢察官又問,「依照
刑事訴訟法規定,你沒有拒絕作證的權利,如果你不肯回答,我將聲請法院裁罰。」高回答
「我當然不同意裁罰。」

檢察官再問,「你的消息來源到底是誰?」高年億回以,「新聞工作不能透露消息來源
,這是我們的工作準則。」

審判長接著問,「你堅持不肯透露嗎?要不要考慮一下。」高年億仍然回答「新聞來源
不便透露」,合議庭三位法官於是離席評議,三分鐘後回座告訴高「評議結果認為你不得拒
絕證言」。但高仍然堅持不透露消息來源。

合議庭再行離席評議,返回後裁示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九三條處罰高年億拒絕證言的最高
額罰款三萬元,並將裁定書當面交給高年億。

裁定書中指出,新聞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保護消息來源也是新聞專業的基本原
則;站在發揮新聞媒體善盡監督政府功能的角度,記者固然可以拒絕證言,但如果記者拒絕
證言涉及保護犯罪行為、影響金融秩序時,拒絕證言就非媒體天職。

裁定書指出,檢調機關在準備發動搜索勁永公司之前,金管會檢查局製作的機密文件,
即由公務員洩漏給高年億,被告前檢查局長李進誠有無交付機密文件給高年億,與高年億的
證詞有直接關連性,高年億就此部分無拒絕證言的權利。
===========================================================================
===========================================================================
刑審老師 你紅了
尤其當我看到這句話時[審判長接著問,「你堅持不肯透露嗎?要不要考慮一下。」]
老師 這果然很有你的style
而且想像得到你當初講這句話的神情及口氣
應該就跟在班上上課沒什麼兩樣
不過很嘔的是 沒辦法親眼看到老師的審判
那一天趕回去上國際公法時 班上一堆人沒來
我才知道他們都跑去聽禿鷹案了
如果是這樣 早知道自己也去台北地院聽審了
唸了法律系後 才會覺得
媒體所報導的 我們所學習的
總有許多誤差
自由 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而有時我們卻權利濫用
新聞自由 到底自由的限度在哪
號稱第四權的新聞
這應該是目前排名有在五名內的新聞吧
只是 媒體所報導出來的
可信度有幾分
媒體是捍衛他們的新聞自由 還是濫用他們的新聞自由
在影響社會秩序內 新聞自由總有個限度
不知道為什麼這一次 我竟能認同老師的這個裁判
心中小小正義感或許發作了吧 也有可能因為這審判長是教導自己的老師吧
法律人 只能理性無法感性
僅有理性的判決 才能讓訴訟當事人感到信服
感性的決定 僅會讓人感到司法的不公
在司法研習八人組時 紅豆麵包是個讓人噴淚的一個案件
在最後 被告後悔的不是殺了他太太
而是在他太太死之前 他買的不應該是紅豆麵包
判決也許殘酷 但對被告卻是心靈上的一種解脫
法官並非神也非萬能
神仙打鼓有時錯 也並非所有的判決都能公正不偏頗
我想 這是我自己不願意想考法官的原因吧
***************************************************************
不爽的事情 當然也有
我是長骨刺的老人家 如果不來上課 也早一點說
每爬一次樓梯 對我的膝蓋都是一種負擔
每次都還得在多爬一層回宿舍拿課本
晚上又跟我說 我真乖跑去上課
如果我知道的話 我會去上課嗎
我也寧願去聽審判 浪費了兩個小時半在沒有意義的課堂上
有沒有跟我講可以去聽審是一回事
但是不來上課 又不跟我說 讓我多走一趟宿舍
感覺就是很幹
能夠耍脾氣的不是你們而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il35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